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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人的择偶观是什么样呢?
国诗人歌德曾说过:“哪个少男不善钟情,哪个少女不善怀春”。
无论男女,当生理逐渐发育成熟,性意识萌生后,自然而然地会对异性有好感,产生性的欲望。很自然地,几乎每个人在自己心目中,都会逐渐明确自己喜欢的异性的类型:是身材苗条抑或丰满?是肤色白皙抑或象征健康的麦铜色?是身材高大威猛抑或温文尔雅?是权贵抑或土豪?……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择偶观念和择偶标准。
恰如俗话所说,“萝卜青菜,各有所爱”。一千个人,可能就会有一千种择偶标准。遍检史籍,我们惊异地发现,古往今来,有些择偶标准竟然是大多数人共同信奉的标准,且亘古未变,传承直至今天,乃至未来。它们包括如下内容:
一、门当户对
这几乎可以说是古往今来中外爱情婚姻中处于第一位的标准了。当然肯定会有很多人质疑和反驳:外国有王子与灰姑娘,古代中国有梁山伯与祝英台!现代中国有孙少平与田晓霞!
如果我说上述三例都是文学虚构,自然更会有很多人站出来反驳我:“我和我的爱人,就是纯洁+纯粹的爱情和婚姻,没有羼杂什么乌七八糟的利益”。也许还会有很多人反驳我:“我和我的爱人更重视精神上的门当户对”!
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!对先秦时期许多统治者,乃至于一些青年男女来说,婚姻择偶首先考虑的是政治利益。春秋战国时期,各诸侯国均以婚姻作为缔结联盟的重要手段。《国语·鲁语上》:“夫为四邻之援,结诸侯之信,重之以婚姻,申之以盟誓,固国之艰急是为。”春秋初一位著名的女诗人许穆夫人就以她的择偶观和人生际遇,生动地诠释了这一严酷的现实。
许穆夫人是卫国宗室,她是卫宣公庶子昭伯与卫宣公嫡妻宣姜结合后诞育的女儿。她的堂兄弟卫懿公在位时,齐国、许国国君都来向卫国求婚。卫懿公贪图许国厚重的聘金,打算将堂姊妹嫁给许国国君。许穆夫人则认为,许国弱小,且距离卫国路途遥远;齐国强大,且为卫国近邻。卫国若有危急,可以迅速得到齐国的援助。可是卫懿公固执己见,将她嫁给许国国君许穆公。后来,戎族入侵并灭亡了卫国,许穆公果然不敢援救卫国,许国君臣还千方百计阻挠、甚至指责许穆夫人救国的意愿。许穆夫人愤而作诗,这就是今天我们见到的《诗经·载驰》。
她不顾阻挠和反对,义无反顾地归国,一方面和卫国君臣齐心勠力自强,一方面向齐国求援,最终在齐国的帮助下,得以复国。这个故事形象生动地说明了,在古代中国统治阶层的观念中,婚姻的缔结,更主要的应考虑联姻双方的政治、经济等综合实力。
不过,两汉时期,皇族的婚姻门第观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由宽松到严格的过程。
西汉时,朝廷对入选后宫的女子的家庭地位、婚配与否等要求并不严格,出身低贱、已经结婚生育者亦有可能成为皇后。西汉皇帝后妃家庭情况,除没有记载的17例外,出身高门者者13人,出身地位低贱者10人,占总数的43% 。如汉武帝的皇后卫子夫,以及他后来宠爱有加的有“倾国倾城”美誉的李夫人,都出身卑贱的歌舞伎。
东汉选择皇家后妃时的门第标准已比较明显。尽管东汉规定,入选后宫的女子必须出身于良家,但实际上范围已经缩小到官宦和富豪大户家庭。见诸史书的东汉皇帝后妃家庭情况除没有记载的12例外,出身高门者者21人,出身地位低贱者4人,占总数的16%。
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记载的汉代贵族、官吏、平民400余例婚姻个案,与门第观念不符的事例在西汉和东汉的比例分别是14%、3%,这与前述汉代社会结构及人们的观念变化有密切的关系。
二、才能
春秋战国秦汉时期,战争频繁,尚武成为一时社会风气。男子英武,成为一些女子择偶的重要标准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六年》记载,一名叫贾的大夫“恶”(此处应不是性格恶毒之意,而是面貌极其丑陋之意),取妻却美艳无比。不过,让贾大夫郁闷的是,结婚三年了,妻子从来没有和他说过话,更没有对他笑过!一天,贾大夫带着妻子,乘车去射雉。面貌丑陋的贾大夫却是身手不凡的射箭高手,几乎箭不虚发,颇有斩获。看到丈夫如此神勇英武,“其妻始笑而言。”欣赏到什么是美人“回眸一笑百媚生”后的贾大夫感慨道:“才之不可以已。我不能射,女遂不言不笑夫!”
汉代,在才能、相貌的选择中,对男子来说,女子的相貌显然要重于才能。对于女子来说,男子的才能显然重于相貌。即便男子出身低微,若有卓越才能,也能在婚姻问题上具有优势。家境贫寒的司马相如,之所以能够引诱富家女卓文君与其私奔,并无怨无悔地、心甘情愿与他在成都当垆卖酒,当“卖酒西施”,与司马相如卓越的文艺能力,有很大的关系。
三、容貌
刘向《说苑》:“《书》曰五事:一曰貌。貌者,男子之所以恭敬,妇人之所以姣好也。”汉代人在择偶时比较看重人的相貌,当时的审美观念和现代大致相同,女子大致以身材苗条、脸庞清秀红润、头发乌黑稠密、皮肤白皙嫩滑为美,男子则大致以身材高大、浓眉大眼、皮肤白皙为美。较之长辈更加重视经济、门第等因素不同的是,青年男女有时更重视相貌。《玉台新咏》卷1引繁钦《定情诗》:“我即媚君姿,君亦悦我颜。”
四、卜相吉利
周代,占卜在婚姻缔结过程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。若干人,如汉高帝刘邦,因卜相吉利,得到吕公的器重,不顾他在乡里因游手好闲、流氓无赖而声名狼藉,将女儿吕雉嫁给了他。《汉书·高祖纪》:“高祖为人,隆准而龙颜,美须髯,左股有七十二黑子。……吕公者,好相人,见高祖状貌,因重敬之,……吕公曰:‘臣少好相人,相人多矣,无如季相,愿季自爱。臣有息女,愿为箕帚妾。’”
五、家风人品
《公羊传·庄公二十七年》何休注所谓“五不娶”中,有“世有刑人不娶,弃于人也;乱家女不娶,类不正也;逆家女不娶,废人伦也”之语,这些涉及到对人品行优劣的评价。
六、某些特殊原因
《公羊传·庄公二十七年》注所谓五不娶中,有“丧父长女不娶,无教戒也;世有恶疾不娶,弃于天也。 ”
七、同姓不婚。
周代禁止同姓相婚。然周代,尤其是春秋以后,无论同姓、异姓诸侯、大夫,同姓相婚者比比皆见。如宋“三世内娶”,晋嫁女于吴。
据统计,汉代可考的344 例婚姻个案中,异姓通婚者占338 例(98%),同姓通婚者6 例(2%)。
上述先秦秦汉时期的人的择偶观念,对每一个家庭和个人而言,并不完全相同。每一个家庭和个人也未必会仅遵循上述某一择偶标准,而是会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,兼顾多方面因素。
《艺文类聚》卷40引《风俗通》所载的“东食西宿”这一在后世广为流传的成语故事,就很形象地说明了这个问题:“俗说齐人有女,二人求之,东家子丑而富,西家子好而贫,父母疑不能决,问其女定所欲适,难指斥言者,偏袒令我知之,女便两袒,怪问其故,云欲东家食,西家宿,此为两袒者也。”
东食西宿
而导致单身的若干因素,主要是经济贫穷、社会地位低下等,往往会导致一些人,尤其是下层民众,终生是“单身狗”,根本无从考虑择偶标准问题。
参考文献
1.(春秋)孔子整理、(西汉)毛亨传、(唐)孔颖达等疏、(清)阮元校刻:《毛诗注疏》,北京:中华书局,198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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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(南朝 陈)张丽华辑、吴冠文、谈蓓芳、章培恒汇校:《玉台新咏汇校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1年。
11.(唐)欧阳询编、汪绍楹校:《艺文类聚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65年.
本人认为无论时代咋变化,但择偶观相对变化不大,特别是第一条,第四,第五,第六在当今社会还是非常重要的。